會員政策
最後更新:2025年1月1日
誠林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- Lingscent(以下稱「本公司」)非常重視使用者之隱私權與個人資料保護,依據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及相關法令規定,特此說明本公司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之政策與措施,以保障您的權益。請您詳細閱讀以下內容。
會員級距禮遇一覽
| 等級識別 | 入會門檻 | 核心權益 |
|---|---|---|
| Lingscent 新友 | 免費註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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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香氛愛好 | 累積滿 $5,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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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香調知己 | 年消費滿 $8,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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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香韻摯友 | 年消費滿 $15,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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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員權益細則
- 當您完成 Lingscent 會員註冊,即表示您已詳閱、理解並同意遵守本會員權益細則,以及 Lingscent 官方網站所公告之《網站使用條款》、《隱私權政策》與顧客資料卡所載之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條款。
- Lingscent 會員僅限自然人本人申請,每人僅得申請一次。若經查證有重複申請、冒用他人身分或填載不實資料等情形,Lingscent 得逕行取消其會員資格及相關權益,且其消費金額將不列入會員累積計算。
- 會員所累積之點數、優惠券及各項會員權益,僅限該會員本人使用,不得轉讓、出借或與他人共用,亦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兌換非本計畫所規定之回饋內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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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ingscent 新友、香氛愛好、香調知己及香韻摯友等會員等級之有效期限,均為十三(13)個月,自會籍起始月份起計算,以月為單位、不計算實際入會日。
(例如:入會日為 2026 年 3 月 8 日,其會籍有效期限至 2027 年 3 月 31 日止。) - 首次入會所累積之消費金額,須先扣除該會籍所對應之入會門檻金額;當會員達成續會或升等資格時,其消費累積金額將於續會或升等時歸零,並自該時點起重新計算。
- 如原已列入消費累積計算之商品或商品組合,因全部或部分退貨、換貨而導致實際消費金額未符合入會、續會或升等資格者,Lingscent 有權取消其入會資格、調整其會員等級,或追回已取得之相關會員權益。
- 符合續會資格之會員,得自原會籍到期日起延展一年會籍效期;符合升等資格之會員,則自達成升等條件之次月一日起,開始享有為期一年的新等級會員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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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會員於原會籍有效期限屆滿時,其累積消費金額未達該等級之續會門檻,將依實際累積金額進行會員等級調整:
⧫ 如原會籍為香韻摯友,會籍到期時累積消費金額達新臺幣 8,000 元,則自到期後次月起調整為香調知己;如原會籍為香調知己,會籍到期時累積消費金額為新臺幣 5,000 元,則自到期後次月起調整為香氛愛好;如會籍到期時累積消費金額為新臺幣 3,000 元,則自到期後次月起調整為 Lingscent 新友;如原會籍為 Lingscent 新友,且到期時累積消費金額未達新臺幣 5,000 元,則會籍自動延續為 Lingscent 新友,其餘情形依此類推。 - 會員生日禮之兌換資格與期間,係依會員於 Lingscent 官網首次消費時所填寫之顧客資料卡內出生日期為準。如生日資料填寫有誤,會員得致信聯繫客服申請更正,惟每一會員帳戶僅限修改一次。
- 香氛愛好、香調知己及香韻摯友會員,須於生日當月之前一個月即已具備該等級會員身分,方可享有該等級生日禮;生日禮之適用資格,係以實際消費當下是否具備相對應會員等級為準。若於消費完成後始取得會員身分者,須於下一次消費時方可兌換生日禮。生日禮須於生日當月內使用完畢,逾期恕不補發;每一會員於同一會籍年度內,僅得領取一次生日禮。
- 會員消費金額之累積與優惠兌換,須於有效會籍期間內完成。若會員未續會而喪失會員資格,其尚未使用之優惠券與相關權益,將於會籍終止時自動失效,Lingscent 恕不另行通知。
- 會員於消費時,應自行至會員專區領取並使用可用之優惠券,以利系統進行折抵與兌換作業;完成付款後,恕不接受補用優惠券。如會員仍有未逾期之優惠券,請於下次消費時使用。
- 會員生日禮優惠券一經兌換,除商品本身具有重大瑕疵外,恕不接受退換或取消;各項會員兌換禮品數量有限,會員須於其會籍期限內完成兌換,逾期不予補發。
- 本會員制度與相關優惠活動,僅適用於台灣地區之 Lingscent 官方網站。
- 若會員於 Lingscent 官網或實體銷售通路中,就其消費行為、會籍取得、權益兌換或其他會員權益之行使,有違反本細則、相關法令或經 Lingscent 認定屬不當行為者,除應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外,Lingscent 並得取消其會員資格,且得依法向其請求損害賠償。
- 會員基本資料如有異動,應主動致信聯繫會員服務中心辦理變更,以免影響自身會員權益。
- Lingscent 保留隨時修訂、調整本會員權益內容與相關規範之權利,並以官方網站公告內容為準,無須另行個別通知;會員活動計畫及相關調整,均依「不溯及既往原則」辦理。